为推进我校优良学风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从2013年开始,我校将使用“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对申请我校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具体办法如下:
1、检测对象和要求
拟申请学位的我校各类研究生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
2、检测时间
(1)博士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前,各学院对有关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申请学位前,研究生院对拟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抽检。
检测的具体时间和工作进程可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3、检测内容。
论文相似度检测内容为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学位论文主体部分。
4、检测次数
每篇论文只能检测二次。
5、检测学位论文要求
检测学位论文为word、pdf等文本格式,命名格式为:学院_学号_姓名.doc或者学院_学号_姓名.pdf,如“农学院_2012001000_某某某.doc或者农学院_2012001000_某某某.pdf”,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格式。检测提供的word或者pdf文档格式必须与归档论文一致。提交检测的论文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6、检测流程
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后交由导师签字,然后持导师签字的申请表将论文提交到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由检测人员填写检测结果。
7、检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该系统;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研究生院具有“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管理员账号,由管理员统一给有关学院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篇数。管理员可对子账号实行IP绑定,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账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分配给各学院的子账号只限检测本学院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严禁使用该系统对非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与学位论文无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需对用户名、密码、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8、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各学院以检测报告中“全文文字复制比”项比值为主要依据对检测结果进行处理,也可结合检测报告增加相应审查指标项。
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意见由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文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对有异议的检测结果,应成立由三位以上教授(不含导师)组成的评议组,对检测结果做出评议,并填写“异议检测结果评议意见表”(见附件二)。
9、其他
若研究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并非其答辩的学位论文或提交的学位论文经过技术处理致使系统无法正确检测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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